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令 第33号 《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对发生赛风赛纪违规的运动员、教练员等,根据情节轻重,由单项体育协会根据章程、竞赛规程规则等作出以下处理:

(一)批评教育;

(二)责令检查;

(三)通报批评;

(四)取消本次体育赛事活动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五)本次体育赛事活动禁赛1场以上;

(六)取消本次体育赛事活动参赛资格、比赛成绩;

(七)一定期限内禁止参赛或者终身禁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