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武汉全民健身运动协会自行车赛
2020武汉全民健身运动会自行车赛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武汉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武汉市体育局
蔡甸区文化和旅游局
蔡甸区体育局
运营单位:长江日报传媒集团
协办单位:武汉市自行车运动协会
二、活动地点
蔡甸国防园射击馆
三、活动时间
2020年11月8日
时间
内容
地点
7:30--8:20
签到、检录
军运会射击馆酒店广场
8:20
开幕式
军运会射击馆酒店广场
8:30--9:20
男子公路组
赛道单圈约5.4km,5圈
9:30--10:20
女子组(不限车型)
赛道单圈约5.4km,3圈
10:30--11:10
男子山地组
赛道单圈约5.4km,5圈
11:20
颁奖、领取完赛奖品
军运会射击馆酒店广场
11:30
离会
四、竞赛线路
单圈5.3km;男子组5圈、女子组3圈;
五、参与人群
热衷于自行车运动、身体健康自行车运动爱好者,参赛选手限200人。
六、比赛内容
(一)发车仪式
1.拟邀请市政府领导、体育局领导、当地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出席发车仪式。
2.各俱乐部可提前一天在会场布置帐篷、刀旗及自行组织自行车展示,但须在大会的指定区域,并须经大会验收确认。
3.发车仪式前,请裁判长作宣读竞赛规则。
(二)竞赛分组设项
1.男子公路组
年龄要求:18—50周岁;限报80人
2.男子山地组
年龄要求:18—55周岁;限报80人
3.女子组(不限车型)
年龄要求:18—55周岁;限报60人
七、报名须知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报名截止2020年10月30日或各组名额报满即止;
2. 参赛各组选手认真,准确填写报名表,认可并签署组委会提供的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声明书。由各车队、俱乐部或个人向组委会提交报名表统计表。
3. 本次比赛不收报名费,但收取每人每项100元的赛前保证金(完赛后退还保证金,若未按要求完赛,非组委会原因不予退款);
4. 保证金支付方式:统一在线上报名时支付;
5. 报名咨询方式:刘胜 15527949536。
(二)报到
1. 报到地点:蔡甸区军运会射击馆前广场;
2. 报到时间:2020年11月8日7:30--8:20,所有参加活动选手务必在签到时段内完成签到,并参加发车仪式,未按时签到视为弃权;
3. 报到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驾照、护照等),由参赛选手本人签署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声明书;
4. 报到时需缴纳计时器押金100元(现金/微信/支付宝),比赛结束后经检查计时器未损坏者,押金予以返还。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 各组别录取前15名给予奖励;颁发证书及奖品。
2. 各组别报名人数不足30人时,大会组委会有权做出合组比赛;参赛人数不足15人时,获奖名次减一录取。
3.另设俱乐部或集体奖项:优秀组织奖、最佳竞赛奖、最美车队奖。
九、竞赛办法:
(一)参照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最新审定的《自行车竞赛规则》以及为本次比赛所作的其它规定。
(二)参赛器材:所有参赛选手自备比赛器材(车辆、头盔、装备、护具等),选手必须使用符合所参赛组别要求的自行车,赛前大会将对参赛车辆进行资格检查,检查通过后可参加比赛。
1.公路车要求:公路车须为700C的公路自行车,不得加装TT把(或休息把),前后轮径必须一致,计时车、铁三车和死飞等车型不得参赛;
2.山地车要求:山地车轮径不得大于29英寸,且必须使用1.90英寸及以上宽度有齿外胎,禁止使用光头胎、半光头胎参赛,自行车前后轮径必须一致,前叉不做要求。
3.所有参赛车辆在比赛时必须除去可能会导致自身及他人伤害的非必要配件(副把、车锁、脚撑、货架、车包、车灯等),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及助动装置,不得使用玻璃器皿物品,不得佩戴耳机、便携式音响等与比赛无关物品,一经查实,取消比赛成绩。
4.参赛选手必须按照要求佩戴号码布及安装车辆号码牌(公路车安装在坐垫下或坐管上,山地车安装在车把前),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号码布及号码牌进行遮挡、裁剪,如有发生视其情况严重作出相应处罚。
5.比赛当天参赛选手必须佩戴好头盔、手套等安全护具,穿好比赛服装,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号码布,安装号码牌,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时间到各组检录处进行检录,未经裁判员检录的选手成绩无效。
6.比赛过程中所有参赛选手必须始终佩戴好头盔,若发现途中有摘掉头盔者,裁判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及成绩。
7.比赛设关门时间:男子公路组、男子山地组关门时间均为50分钟,女子组关门时间为40分钟。
8.严重违反竞赛规则和规程的选手,或发生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的选手,裁判团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或比赛成绩等处罚。
9.申诉:如对比赛结果提出异议,应在比赛结束2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述材料,并交申诉费500元。以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裁决,不得再次申诉,胜诉申诉费返还,败诉申诉费不退。
十、参赛须知:
(一)选手在比赛中被套圈后应及时在裁判员的指引下退出比赛。
(二)各团队须穿着统一的自行车服装参加比赛;参赛选手须正确佩戴号码簿和安装车牌。
(三)各组别报名须严格按照年龄规定执行,不得弄虚作假。
(四)凡参赛选手应身体健康并经常锻炼,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宜此项运动者,不得报名参加。
(五)现役运动员和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注册的运动员均不能参加比赛。(省级专业队运动员必须退役后满两年方可参赛)
(六)号码证件与实际参赛人身份不符不得参加比赛或取消比赛成绩。
(七)参赛选手须自行购买至少一份有效人身意外伤害险;大会在比赛当天为参赛选手购买一份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标准按保险公司规定执行,不足部分由参赛者本人负担)。
(八)选手在比赛中有恶意变线、刹车、阻挡、肢体动作等恶意犯规时,予以警告或取消参赛资格的处罚,造成其他选手人身伤害的,自负全部责任,选手报名俱乐部承担同等责任。
(九)所有选手不得冒名顶替参加比赛,一经发现取消该选手比赛成绩,对于该行为双方选手处以一年禁赛。同时对该行为双方选手的报名俱乐部禁赛一年。如该选手在比赛中造成意外事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冒名顶替双方共同承担全部责任,冒名顶替双方选手报名俱乐部承担同等责任,赛事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获得竞赛名次的选手,完赛后在指定区域集结参加颁奖仪式,仪式后领取奖金奖品时,均需向工作人员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如驾照、护照等)。
十一、技术官员、仲裁委员会、裁判委员会
大会技术官员、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委员会由武汉市自行车运动协会指派。
十二、其它
(一)如遇恶劣天气及不可抗力因素,组委会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举行或取消比赛。
(二)参赛队员必须遵守本次比赛各项程序与规定。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主办方拥有对本次比赛的最终解释权
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声明书
鉴于有机会参加这次2020武汉市全民健身运动会自行车赛(以下简称赛事),有机会争取物质奖励及其他奖励,本人以自己的名义并以本人的后继者、继承人、受让人、执行人、经理人、配偶和最近的亲属的名义声明如下:
1、承认本人(我们)完全明白本人或该未成年人参加赛事存在的受伤或死亡的风险(包括经济损失及其相关损失的风险),前述风险既可能因本人或该未成年人自己的行为、或疏忽、或身体或车辆因素而造成,也可能因他人的行为、或疏忽、或身体或车辆因素而造成,或者因对有关器材、设施、赛道或场区的状况条件不熟悉以及这类比赛或活动的规则造成。
2、承担本人或该未成年人人身伤害(包括一切医疗费用或住院费用)、永久丧失能力或部分丧失能力、死亡及本人财产损坏和损失方面、本人或该未成年人参加赛事所导致的或由于前述赛事活动而产生的任何和所有风险。
3、承诺不会就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死亡向组织单位、个人提起关于因本人或该未成年人参加赛事活动而导致的损害赔偿的诉讼或提出有关索赔。
4、承诺对于因本人或该未成年人参加赛事活动而造成的或源自其参加赛事的任何责任、损失、损害、索赔、要求或其他诉因(不论是因后述各方的疏忽还是其他原因而造成的),放弃、免除、解除、撤销赛事活动所有组织者、赞助单位、场地单位及其职员、雇员和代理人的责任。
5、同意凡是与本人或该未成年人参加赛事活动有关的本人或该未成年人的所有照片、图片、影片、录像片和影音片,永远归赛事活动组织单位所有,并同意组织单位使用、授权使用前述资料。
6、承诺永远授权赛事活动组织单位及其继承与受让单位使用本人或该未成年人于比赛的姓名、个人信息、肖像、声音和外貌,其使用包括并不限于任何市场活动、任何商业用途、任何媒体、任何成品及其相关广告品。
7、本人保证有权做出上述声明,并且不因此项放弃而损及第三者利益。
本人保证已完全阅读、理解并同意上述须知及声明条款,并签名确认。
本人亲笔签名:
2020年 月 日